
公告日期:2025-04-28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投资者保护工作报告
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南玻集团”)成立于1984年,公司 A、B 股于 1992 年同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是中国最早的上市公司之一。公司一直高度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在保证公司主业稳定发展的同时将回馈股东作为己任,坚持现金分红政策,同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多种渠道加强投资者沟通,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024 年,在董事会的领导、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努力下,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落实公司经营目标,切实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权利
1、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的透明性,依法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深交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可能影响股东和其他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信息积极进行自愿性披露,完善信息披露内部机制和优化信息披露业务流程,切实保障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2024 年,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共计披露公告 27 份,包括 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
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 4 份,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临时公告等共 23 份,对公司经营情况、修改公司相关制度、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聘任董事会秘书、续聘审计机构、权益分派、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变更以及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有效披露。公司在官方网站上开设投资者关系专栏,同步更新相关公告信息,并利用公司官方微信等平台对项目品鉴等信息进行分享,帮助投资者及时了解、有效解读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发展动态。
2、保障投资者参与权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依法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非常重视广大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上的意见,严格规范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和会议内容,公司的重大事项均按要求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的临时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日的 15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年度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的 20 日前发出会议通知。
报告期内,为方便股东了解公司情况、让更多的股东参加会议,公司均选择在公司所在地召开股东大会。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 1 次年度股东大会、2 次临时股东大会,共审议 8 项议案,对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将各股东大会议案的中小股东投票情况单独予以计票并及时披露,确保全体投资者均可以平等有效地参与到公司的治理中,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同时,公司股东大会设立交流环节,使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能直接、及时地传递给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并得到高度重视。
3、积极与投资者互动交流
公司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公司采用多渠道、多角度、多层面沟通的策略,通过法定信息披露以及召开股东大会、参加各类策略会、回复深交所互动易平台提问、接受投资者电话咨询等方式,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构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通过提升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利益,并及时更新公司官网及其他推介材料,不断提升公司治理的透明度。
4、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投资者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开展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并发表意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成员中的占比达三分之一,其中包括会计、经济、法律方面的专家。在董事会设立的 4 个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占过半数,并担任委员会召集人。2024 年,独立董事勤勉履职,按时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各项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
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主动关注有关公司的报道及信息并及时反馈,使管理层充分了解市场关注和中小投资者的要求,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服务的成效。2024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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