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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高铁: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

(2025 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神州高铁)负责人考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参照上级单位对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神州高铁本部。本办法所称负责人包括
董事长、总经理、专职党组织负责人、经理层副职。

第三条 神州高铁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工作遵循以下
原则:

(一)坚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方向,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发展活力动力。

(二)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相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决定机制。

(三)坚持统筹兼顾,科学运用考核评价结果,促进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第四条 神州高铁负责人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的职责划分。

(一)董事会履行以下职责:

1.决定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2.决定经理层成员年度与任期业绩考核方案、薪酬兑现方案;

3.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和问责。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开展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建议和薪酬兑现建议方案;

2.组织落实董事会关于经理层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的有关决议和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三)人力资源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支持配合,履行以下职责:

1.拟定和完善负责人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

2.根据上级单位和董事会决议,兑现负责人薪酬;

3.完成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日常工作。

第二章 考核评价

第五条 神州高铁经理层个人业绩考核包括年度个人业绩考
核和任期个人业绩考核,专职党组织负责人实施年度个人业绩考核。负责人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应结合上级单位有关要求、企业年度战略执行计划、全面预算重点目标任务、重点专项工作等确定;任期个人业绩考核应结合企业战略规划重点目标任务等分解确定,并主要选取需要长期努力改善的指标,实现考核压力逐级分解、战略目标逐年分解和经营任务逐人分解。

第六条 考核指标要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原则,聚焦重
点战略事项和相关保障措施,坚持以定量为主,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其中,定量指标权重原则上不低于 60%,例行常规性工作指标权重原则上不得超过 50%。

(一)总经理业绩考核

总经理年度、任期个人业绩考核,应全面承接控股股东对本企业的年度、任期考核指标,考核目标不得低于企业考核目标。

(二)经理层副职成员业绩考核

董事会应坚持以“岗”定责、以“岗”考责,经理层副职个人业绩考核指标应结合岗位关键职责及分管业务领域,全面分解承接总经理相应业绩考核指标,并根据工作分工实行“一人一表”差异化考核。其中,分解自总经理个人业绩考核的指标,权重不得低于总经理对应考核指标权重,考核目标不得低于总经理对应考核目标;多个副职共同承担总经理同一指标的,指标考核目标之和不得低于总经理对应考核目标;共性业绩指标权重不得超过 50%。

第七条 经理层成员年度和任期业绩考核评价采取定量打分和
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由相关评价主体进行打分。

第八条 考核目标按照“对标历史业绩力争改善,承接规划目标
主动加压”的原则,构建分档管理机制,强化“高目标、强激励,低目标、弱激励”的考核导向,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挑战性。其中,战略及经营类年度考核指标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战略执行计划值或年度预算值;任期考核指标目标原则上不得低于战略规划值。

第九条 董事长年度、任期个人业绩考核全面承接神州高铁绩
效考核指标,直接引用企业绩效考核结果。

第十条 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按照上级单位有关规定,
以签订个人业绩合约的方式确定个人业绩考核内容。其中,专职党委副书记个人考核系数按照上级单位开展的年度党建考核评价等级确定,纪委书记个人考核评价系数按照上级单位开展的纪委
书记年度考核评价等级确定。

第十一条 考核等级

(一)董事长及经理层成员个人业绩考核依据考核分数、按上级单位有关规定,分为 A、B、C、D 四个考核等级;专职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个人业绩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考核等级。

(二)经理层成员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得分低于 80 分或年
度个人业绩考核任一主要指标未达到完成底线的,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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