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7 02:43:33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陕西
你让把他说的删了,那你把你说的正确的公布出来让大家看看不好吗???
发表于 2025-07-16 21:03:08 发布于 河南

根据哥的乐观理解,“沟通发补”比纯粹的审评发补更科学,更符合一直以来大家的乐观判断。肿么一下子变得悲观了呢?难道我们过去的判断全部错了?以下是简单的分析:
1.《药品审评中心补充资料工作程序(试行)》规定,原则上发补只有一次。艾本那肽却给了两次。如果两次都是给NDA平台,说的过去吗?上次暂停4个月,为什么不一次补充完毕?后来又暂停,为啥不在此时补充?打破国家原则,无限期延长审评时间跨度?

2. 发补之前,公司有一次申诉的机会。如果遭遇申诉,NDA平台在逻辑上能解释清楚吗?
3.“原则上”三个字,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因此,这次发补,很有可能不是补充给NDA的,而是补充给NMPA的。NMPA是CDE的上级主管。

4.如果是这样,就可以更好地理解股友电话回复所说的“沟通补充”了。


以上哥也是瞎猜啊,如果有更好的答案,请大家给与纠正,谢谢!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