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建立完善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5月10
两部门建立完善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机制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5月10日)公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今后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到了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
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今天(5月10日)公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意见》规定,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今后能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两个渠道购买。这是首次从国家层面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到了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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