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携程吧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08 20:49:31 股吧网页版
减少酒店价格“内卷”,携程将下线“调价助手”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TCOM_0


K图 09961_0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首席记者袁静娴

  近日,有市场消息称携程即将下线“调价助手”。3月8日,记者从携程处确认,自2026年3月10日起,携程商家管理后台Ebooking将下线“AI生意助手”(调价助手)功能。

  携程称:“我司此前结合行业趋势引入调价工具后,逐渐收到了来自各方的优化建议,也充分认识到,这类在酒旅行业广泛使用的自动调价工具已不适应当前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我司率先下线该类工具,旨在减少酒店间非理性价格内卷,扩大商户自主定价空间与盈利水平,进一步激发商户提升服务投入与服务质量的意愿和能力。”

  携程方面表示,调研显示,自动调价工具下线后,不少商家受自身人力、运营能力所限,仍客观需要平台提供定价参考与经营指导,以提升经营效率与销售效果。为此,携程将通过E-Booking“经营指导”“数据中心”板块,继续向商户提供建议指导,相关建议指导仅为提示性、参考性信息。

  据悉,在线酒店预订领域(OTA),主要平台普遍为商户提供各类调价工具,以帮助商户提升定价效率、加快客房销售、提高订单转化。携程也是国内目前首个宣布下线“调价助手”的OTA平台。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认为, 近年来,自动调价工具在各大互联网平台广泛应用。从初衷来看,此类工具能够降低商家了解市场价格和进行价格决策的成本,是帮助商家提升价格动态管理效率的技术手段。然而,从市场长期良性发展角度来看,此类工具弱化了商户基于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自主定价的能力,进而压缩商户围绕服务质量和差异化展开竞争的空间。

  近日,携程积极响应国家“反内卷式恶性竞争”的政策导向,主动下线其“调价助手”功能。这一举措从平台参与商家定价到将定价自主权完全归还给商家,对重塑互联网平台良性竞争生态发挥了积极的示范作用。下线此工具相信会有助于打破平台“低价竞争”的循环,将平台竞争焦点从单一的价格内卷引向服务优化、体验创新和管理能力的提升。

  对酒店等商户而言,能更好的从自身市场定位和服务水平形成更具差异化的价格策略,回归经营主体本位。对行业整体而言,这一调整有助于缓解过度价格竞争,促使平台转向提供规则透明、支持多元竞争的服务枢纽,有利于维护良性的市场竞争生态。这也将最终惠及消费者——价格形成机制更加分散和理性,有助于市场选择多元化,长期看更利于服务质量与行业创新水平提升。

  但应该看到的是,健康市场环境的维护不是仅靠某一家的举措就能实质性改善的。现在不论是在旅游还是电商或其他行业,依然普遍存在类似工具。从长远来看,各大平台有必要对类似可能对价格机制产生不当影响的工具进行统一下线,加强自律,并与监管机构、经营者及消费者形成协同治理机制,共同促进平台经济在公平、有序和可持续的轨道上发展。

  此前,携程财报显示,2025年,携程集团核心OTA业务成交额约为人民币1.1万亿,集团净收入为624亿元人民币,佣金率约为5%~6%,剔除投资收益的净利润为134亿,净利润率约为交易额的1%。2025年,有近7万个中国商家第一次从携程海外平台获取入境旅游订单。其中包括超63000家酒店、2500个景点,约600个旅行社。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携程近日迎来了吴亦泓与萧杨两名新任董事。本次调整后,携程董事会独立董事占比由 2025 年的 50% 提升至 62.5%,女性董事比例由 2025 年的 12.5% 提升至 37.5%。携程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变化有利于汇集更广泛的专业视角与行业经验,提升董事会决策质量与治理效能,也是公司在社会价值层面践行多元包容、支持女性领导力发展的具体实践。”

  对于早前辞任的范敏与季琦两名董事,携程则表示:“两位创始人以远见卓识与责任担当,为公司奠定了坚实的发展基础。作为公司联合创始人,范敏先生与季琦先生仍将继续作为公司坚定的支持者,陪伴企业长期发展。”

  近年来,资本市场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以及广大投资人,均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提高或维持较高的独立董事占比、完善董事轮换机制以及持续推动董事会性别多元化等。早在去年6月,携程就已向股东明确提出,将持续焕新并优化董事会构成,确保董事会始终具备契合业务发展的专业视角,从而对公司不断演进的战略与潜在风险实施有效的治理与监督。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