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汽车安全行驶,相关部门行动提速。近日,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公安部组织完成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及限速要求:乘用车每次启动后,应处于百公里加速时间(0~100km/h)不少于5秒的默认状态。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对传统的安全技术标准带来了新的挑战。新能源车辆百公里加速性能的设置就是行业和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当前市场上,以小米汽车部分车型为代表的一些新能源车型,都将百公里加速时间作为营销噱头,不仅超过了传统燃油车的普遍性能水平,也与绝大多数用户在现实驾驶场景中的实际需求相偏离,且过强的初始动力输出若未加合理限制,还可能带来安全隐患。因此,一些车型也一直被市场质疑“违反物理定律”。
这与一些车企乐于花式营销并行。业内主流判断认为,倘若车企一味将极限加速度与“推背感”作为核心卖点进行宣传,会向消费者传递鼓励超速驾驶的心理暗示,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对安全驾驶规范和交通法规的敬畏之心,也可能“带偏”行业发展风气,使研发资源过度集中于动力输出的极端提升,而忽视整车安全性、智能化水平等更为综合且关键的技术维度。
对于百公里加速时间不少于5秒的规定,有车企技术人员对记者分析说,可通过软件调校限制初始动力输出,同时保留运动模式供用户后续手动解锁,既不影响车辆核心性能,又能通过技术手段建立安全缓冲。
同时,“征求意见稿”要求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载客汽车应具备踏板误踩加速抑制功能,在静止、蠕行时能够检测,抑制动力输出并通过一个明显的信号装置(例如声或光信号)提示驾驶人。
另外,针对车门,“征求意见稿”新增了“装备电子控制式车门锁止系统或自动激活式车门锁止系统的汽车,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或动力电池发生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自动解锁。”
对于电动门把手,“征求意见稿”也新增了更详细的要求:若装备电动式车门内把手,应同时配备具有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内把手作为机械应急车门内把手,并在机械式解锁和开启装置附近设置相应醒目的标志。汽车每个车门(不包括尾门)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系统的设计应满足在锁止装置处于锁止状态时,发生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或动力电池热事件等事故后,非碰撞侧车门应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况下,通过车门外把手开启车门。
近期,理想汽车、小米汽车等陆续出现燃烧事故,还有一些汽车门把手锁死导致的交通事故。根据要求,装备电子控制式车门锁止系统或自动激活式车门锁止系统的汽车,当不可逆约束装置展开时或动力电池发生热事件时,非碰撞侧车门应自动解锁。
此前,工业和信息化部《汽车车门把手安全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就曾明确规定,每个车门均应配置具备机械释放功能的车门外把手和车门内把手,且车门外把手在任何状态下都必须提供不小于特定尺寸的手部操作空间。这一规定犹如一把精准的尺子,衡量着未来汽车门把手的设计方向。曾经因美观、科技感而风靡一时的全隐藏式门把手,在安全至上的原则下不得不面临转型。
业内认为,系列标准修订的核心导向明确。在汽车产业尤其是新能源车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汽车行业必须将“安全”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寻求安全与创新的再平衡。
有汽车专家对记者分析说,安全是汽车产业发展的生命线,也是中国汽车工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基底。车企应该在安全冗余方面积极应对,而非单纯追逐“更快”“更炫”的营销噱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