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吧首页 > 京东吧 > 正文
  •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9 20:50:59 股吧网页版
京东与锦江酒店达成战略合作,七鲜小厨10月进驻酒店
来源:南方都市报

K图 JD_0

K图 600754_0

  官宣入局酒旅市场近三个月后,9月9日,京东与锦江酒店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后者由此成为京东首个全面战略合作的酒店集团。据悉,双方将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围绕餐饮消费场景创新、酒旅服务、供应链协同三大领域全面深化合作,携手打造酒旅创新标杆,引领行业迈向“AI驱动,体验升级”的全新阶段。双方首批七鲜小厨合作试点,将于10月起在北京部分锦江之星、白玉兰、7天等品牌酒店陆续与消费者见面。

  酒店引入七鲜小厨创造非房增量营收

  南都N视频记者从双方了解到,依据战略合作协议,在创新餐饮消费场景方面,作为京东创新打造的品质餐饮合营制作平台,七鲜小厨将进驻锦江酒店(中国区)旗下多元品牌酒店,率先共同探索“AI+吃+住”的全新商业模式。双方将通过酒店和餐饮供应链的融合,创造全新的消费场景和增量。

  具体来说,一方面,主打“新鲜现炒、又好又便宜”的七鲜小厨,能够有效满足差旅型住客临时、紧急的用餐需求,为酒店餐饮打造全新的服务场景。其进驻锦江酒店(中国区)旗下酒店后,可利用后厨闲时,为住客及周边潜在客群供餐;各酒店还可入驻外卖平台,向更广阔的生活服务领域拓展。

  另一方面,锦江酒店(中国区)在全国各地的广泛布局,也能帮助七鲜小厨实现精准快速布点。锦江酒店(中国区)表示,引入七鲜小厨,是以创新科技赋能住客及周边居民体验提升的又一有益尝试,亦有助于提升坪效,为酒店创造非房增量营收。

  七鲜小厨是京东集团旗下合营品质餐饮制作平台,以“现炒现做+透明厨房”为核心模式,专注于提供无预制菜的外卖及自提服务,首店于2025年7月20日在北京开业。在经营合作上,七鲜小厨采用菜品合伙人模式,合伙人只需要共同参与菜品开发,在选址、建店、运营上,京东负责整体的组织和经营。对于用户而言,则有外卖和自提两种模式。京东计划3年内在全国建设10000家七鲜小厨。

  锦江旗下全量酒店将逐步入驻京东

  除了餐饮,据介绍,在酒旅服务方面,锦江酒店旗下全量酒店将逐步入驻京东,依托京东旅行6月推出的“京东酒店PLUS会员计划”享受最高三年的0佣金政策。双方将通过中央预订系统直连,打通房态、价格、订单等经营维度,实现信息实时互通,推动酒店业务的良性经营和多方共赢。

  据最新统计,截至2025年6月30日,锦江酒店在全球拥有超1.37万家开业酒店,客房数超133万间,酒店分布全球53个国家或地区,旗下酒店品牌覆盖奢华、高端、中高端、中端至经济型全品类,会员规模超2亿。

  此外,双方还将在会员、商旅等方面深度合作。双方将共同探索“锦江荟会员”与“京东PLUS会员”的合作,提升会员体验。商旅服务层面,锦江酒店将为京东全国超90万员工提供便捷服务,未来还可接入京东自有商旅平台,为京东上下游超30000家大型企业和超800万中小企业合作伙伴提供服务。

  在供应链协同方面,双方将共同构建B2B赋能平台,通过供应链资源的双向互补与协同增效,全面提升在单体酒店市场的服务能力与业务覆盖。锦江酒店将依托其酒店供应链体系,为京东旗下企业业务、零售等板块提供高性价比的集采商品与专业化解决方案。京东将依托自身商品供应链资源,为锦江酒店注入更丰富的采购选择,助其进一步扩充和完善供应链体系。在此基础上,双方还将积极推动京喜通与锦江全球采购平台(GPP)的合作,为京东平台上的单体酒店商家提供高效、便捷的供应链支持,助力其提升运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京东早在2011年就已上线机票销售业务,随后又上线了酒店、租车等。2014年,京东重新整合旅行业务,上线京东旅行频道,集合机票、酒店、签证、度假、景点和租车等多种业态。今年6月18日,京东正式宣布进军酒旅市场,声称希望通过新通路的方式为酒店行业提供供应链服务,优化供应链成本。目前,京东旅行与京东超市、品质外卖等在京东APP首页拥有一级入口,成为现阶段京东主站的导流重点之一。

  目前,国际市场正成为锦江酒店重要的发力点。8月底,锦江酒店(中国区)与马来西亚本土酒管集团RIYAZ集团正式战略合作,宣布未来五年内将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越南、老挝、柬埔寨、菲律宾合力拓展超180个酒店项目。据悉,在与京东的合作基础上,锦江酒店还将借助京东境外物流网络与电商资源,赋能其海外新拓酒店快速落地,获得全面、稳定的物资保障与供应链服务。双方将共同拓展国际市场,探索中国酒店品牌海外业务增长空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