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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2-05 22:56:40 股吧网页版
金融监管总局批复:同意解散!
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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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安达保险获批解散

  2月5日,金融监管总局官网披露的信息显示,安达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保险)已于2024年12月9日正式获批解散。

  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安达保险接到该批复文件后,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金融监管总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财险业务并入华泰财险

  此前,原中国银保监会于2022年12月批复,同意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财险)受让安达保险整体保险业务及相应的资产、负债。并要求公司在保险业务受让过程中,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保险业务受让合规、平稳推进。

  2024年12月,安达保险发布清算公告称,经股东决定,安达保险清算组于2024年12月26日正式成立,公司于同日进入解散清算程序。

  资料显示,安达集团是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财产及责任保险公司,以及美国最大的商业保险公司之一。安达集团于1994年在中国设立了第一个代表处,2000年又设立了上海分公司,后经批准改建为全资子公司。

  在解散前,安达保险在中国市场主要提供的险种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航运保险,以及金融责任保险等。

为满足合规要求而解散

  业内人士认为,安达保险解散的主要原因是“同一家公司不能成为两家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的相关规定。

  资料显示,获准受让安达保险业务的华泰财险为华泰保险集团子公司。华泰保险集团是一家集财险、寿险、资产管理、基金管理于一身的综合性金融保险集团,注册资本金为40.22亿元。

  安达集团于2002年开始逐步入股华泰保险集团,到2020年6月,安达集团对华泰保险集团的持股比例增至46.2%,超过三分之一,成为华泰保险集团的控制类股东。

  根据2018年发布的《保险公司股权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投资人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只能成为一家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的控制类股东。投资人为保险公司的,不得投资设立经营同类业务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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