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核准设立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的批复》。此前,已有多家外商独资券商,分别是摩根大通证券(中国)、高盛(中国)证券、渣打证券(中国)、法巴证券(中国)、瑞穗证券(中国),以及由控股转为独资的瑞银证券。
证监会批复显示,证监会核准设立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证券”)。据悉,花旗证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公司股东为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2亿元,出资比例100%。
花旗方面表示,花旗证券注册地为上海,这是花旗持续加大在华投入、推进本土化布局的有力见证;彰显了其服务中国市场的坚定决心。花旗证券将为国内外企业和机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境内资本市场服务,包括证券承销与保荐,直连中国证券交易所渠道的股票以及其他金融产品的经纪业务,股票研究服务,以及境内上市股票、债券、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的交易服务。接下来,将完成设立花旗证券及筹备开业所需的所有法定及监管程序。
花旗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范洁恩(Jane Fraser)表示:“花旗在中国服务客户已有近125年历史,我们非常感谢监管机构对我们在这一重要市场扩大业务所给予的支持。依托花旗广泛的全球网络和不断增强的在岸服务能力,在为客户联结世界各地机遇的同时,我们将全面助力他们捕捉中国境内资本市场机遇,提供涵盖资金筹集,投资者对接及本地交易执行的全方位支持。”
花旗集团中国区首席执行官、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张文杰表示:“对这一获准我们深感荣幸。花旗证券作为花旗在中国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将进一步丰富并提升我们服务客户的能力。未来,我们将在本地持续打造高水准的业务团队,并充分发挥花旗的全球网络优势,助力中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