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旗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范洁恩:将全面助力客户捕捉中国境内资本市场机遇
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陈佳怡)10月23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批复,同意设立花旗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旗证券”),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花旗证券股东为花旗环球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12亿元,出资比例100%。
花旗方面对记者表示,接下来将完成设立花旗证券及筹备开业所需的所有法定及监管程序。
花旗集团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范洁恩(Jane Fraser)表示:“花旗在中国服务客户已有近125年历史,我们非常感谢监管机构对我们在这一重要市场扩大业务所给予的支持。依托花旗广泛的全球网络和不断增强的在岸服务能力,在为客户联结世界各地机遇的同时,我们将全面助力他们捕捉中国境内资本市场机遇,提供涵盖资金筹集,投资者对接及本地交易执行的全方位支持。”
花旗服务中国广泛的客户群体:包括70%在华运营的财富500强企业、数百家本土大型企业及公共部门,以及众多快速成长的中型企业。花旗证券将为这一规模庞大的客户群中寻求对接中国资本市场的企业和机构提供有力支持。
作为全球顶级投行,花旗在债务与股权承销以及跨境并购咨询领域拥有世界一流的实力。今年以来,花旗已协助中国客户在全球资本市场筹集资金逾400亿美元。花旗证券将提供境内资本市场证券承销与保荐服务,从而进一步增强花旗在华的客户服务能力,与其领先的境外业务相辅相成。
花旗集团中国区首席执行官、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行长张文杰表示,花旗证券将作为花旗在中国战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丰富并提升其服务客户的能力。“未来,我们将在本地持续打造高水准的业务团队, 并充分发挥花旗的全球网络优势,助力中国资本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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