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江苏等地电力市场成交价均较基准价上浮,基本触及此轮电价改革要求的上限
山东、江苏等地电力市场成交价均较基准价有所上浮,基本触及此轮电价改革要求的上限。例如,10月15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深化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后的首次交易,共有49家燃煤发电企业(97台机组)与79家售电公司和5家电力用户参与,成交电量110.7亿千瓦时,成交均价较基准电价上浮19.8%;江苏同日组织开展了10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共成交电量19.9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97元/兆瓦时,成交价较基准价上浮了19.94%。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从两方面向《证券日报》记者分析,电价改革首日,江苏省和山东省成交电价上浮近20%,直抵最高浮动电价,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江苏省和山东省是我国除了内蒙古自治区外,火力发电最高的省份,也是除了广东省和浙江省外,电力缺口最大的省份,减排压力也较大。在内蒙古自治区不缺电力还外送电力情况下,江苏、山东、广东、浙江四个省份的外购电力需求最大。二是电价接近20%的“顶格上浮”成交,说明购电省份电力市场需求旺盛,当地经济发展动能强劲。
实际上,8月份至9月份已有部分地区出台电价改革方案。例如,贵州、广东等省份先后发布通知,执行分时电价政策,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下浮一定比例,形成高峰电价和低谷电价,从而引导电力用户削峰填谷、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此外,浙江省发改委将分时电价政策调整范围为大工业电价用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居民、农业生产等电价用户的分时电价政策本次不调整;一般工商业电价用户自2024年起全部执行分时电价,具体价格和峰谷时段另行制定。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