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文心五路 11 号汇通大厦 10 层)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3 亿元(含)
增信措施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发行人主体评级 AAA,本期债券评级 AAA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
楼) 城路 618 号)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
号国贸大厦 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签署日:2025 年 8 月 7 日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
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本次债券注册情况
中海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25 年 1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80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二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33 亿元(含)。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截至 2025 年 3 月末净资产为 2,570.06 亿元(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发行人的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58.03%,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1.69%;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
均可分配利润为 174.03 亿元(发行人 2022 年、2023 年、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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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