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9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发行人: 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人民币 3 亿元)
增信措施情况: 无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AAA/债项:-
信用评级机构: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3 日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重要事项提示
1、发行人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4】472 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4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四期发行,本期债券简称为:25 广建 01,债券代码为:524365.SZ。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3 亿元(含 3 亿元)。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无债项评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
一期末净资产为 307.76 亿元(2025 年 3 月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
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3.2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40.65%。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 10.90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
度和 2024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6.10 亿元、10.03 亿
元和 6.57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1.40%-2.4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T-1 日)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利率
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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