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8
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
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发行人
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签署日期:2025 年 6 月 18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含 12 亿元)的科技创新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5〕813号注册批复同意注册。
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2、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131.84 亿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
径资产负债率为 56.51%,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5.43%;发行人最近三个
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60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8,939.89 万元、32,909.58 万元和26,088.62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 年期。本期债券不设置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评级情况:本期债券无评级。
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9、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1.7%-2.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
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5 年 6 月 19 日(T-1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10、本期债券发行仅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的发行方式。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发行”中“6、配售”。
11、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之规定且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应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参与认购。除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以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及因特殊不可抗力导致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簿记建档系统进行申购的债券交易参与人以及承销机构认可的其他专业机构投资者可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绍兴市金融控股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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