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8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更名公告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67 号),同意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含)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本次债券申报时命名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债券拟分期发行,根据命名规则,本期债券名称更改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公司债券(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相关文件的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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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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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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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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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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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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