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15
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发行人 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额 不超过 9亿元(含 9亿元)
增信情况 无
信用评级结果 AAA/-(主体/债项)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变相返费,不出于利益交换的目的通过关联金融机构相互持有彼此发行的债券,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第一节 风险提
示及说明”等有关章节。
一、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发 行人”或“公司”) 已于2024年4月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549号文注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90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
二、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234.17 亿元(截至2024年9月末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5.6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55.7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70亿 元 (2021年度 、2022年度 和2023年 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0,300.47万元、20,038.57万元和20,681.14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评级情况
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4年5月28日出具的《广州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4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0293号),中诚信国际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次无债项评级。评级机构对发行人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过程,如果发生任何影响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的事项,导致评级机构调低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本次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对持有本次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四、本期债券无担保
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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