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1
证券代码:524234 证券简称:25 龙岗 02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结果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注册批复等文件。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3.7 亿元(含 13.7 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 100 元,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实际发行规模
13.7 亿元,票面利率 1.83%,认购倍数为 3.42 倍。
1、关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以及
其他关联方参与认购情况的说明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发行人未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本期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发行人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2、关于承销商及其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期债券认购情况的说明
本期债券发行过程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方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认购 0.1 亿元,其认购报价公允、认购程序合规,此外,其他承销机构及关联方不存在其他获配情况。本期债券发行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承销机
构不存在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的行为,承销机构不存在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承销机构不存在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债券发行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各项有关要求。
发行人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中信银行深圳龙岗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110301012800774161
银行名称:徽商银行龙岗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220003395781000002
银行名称:广州银行龙岗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812005788880010144
银行名称:浦发银行龙城支行
账户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7934 0078 8012 0000 217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2025 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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