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9
关于
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4 川高 01 债券代码:148867.SZ
债券简称:24 川高 Y1 债券代码:148912.SZ
债券简称:24 川高 V1 债券代码:524017.SZ
债券简称:24 川高 KY02 债券代码:524056.SZ
债券简称:25 川高 K1 债券代码:524137.SZ
债券简称:25 川高 Y1 债券代码:524148.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5 年 3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就存续公司债券与受托管理人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一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续期公司债券(成渝双城经济圈)(第一期)(品种二)、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则,与发行人《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标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的公告》,现就公司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 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2025年3月披露的《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标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的公告》,发行人发生的重大事项如下:
根据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于3月13日发布的《中标通知书》,发行人牵头的联合体中标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在拟组建的项目公司中,发行人拟持股94%,为第一大股东;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四川省交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2%、四川路桥华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四川高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
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位于攀枝花市及凉山州盐源县境内,推荐方案起于攀枝花西区格里坪附近,接丽攀高速半边街枢纽互通,途经攀枝花西区、仁和区、盐边县、止于凉山州盐源县白家村设白家枢纽互通接西香高速。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49.57亿元,其中建安投资269.47亿元,平均每公里造价2.67亿元,路线全长130.93公里(攀枝花市86.56公里,凉山州44.37公里),建设期6年,全线推荐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攀盐项目投资建设将与西香高速共同构成攀枝花至西昌的第二条快速通道,有利于提高路网抗灾防灾能力,增强路网韧性,实现与西攀高速、西香高速、丽攀高速、西宁高速、宜攀高速互联互通,促进攀西经济区高速公路全面成网,扩大高速公路县域覆盖单位,落实交通强省战略具有重要意义。
此次发行人中标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项目属于发行人经营过程中的正常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上述存续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上述存续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存续债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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