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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20 17:07:19 股吧网页版
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21

华安创业板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67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 2016 年 6 月 30 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
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
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创业板 50 指数。

(1)指数样本空间

创业板指数样本股。

(2)选样方法

考察选样空间股票最近 6 个月的日均成交金额,结合行业覆盖情况选取排
名靠前的 50 只股票组成指数样本股。

(3)指数计算

指数采用派氏加权法,依据下列公式逐日连锁实时计算:

其中,样本股权数调整方法参加指数计算与维护细则。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分股信息详见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n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
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
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合
规性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
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在股票型基
金中属于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本基金
的业绩表现与标的指数的表现密切相关。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

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
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本基金可开展集合申购业务,允许投资者以单只或多只组合证券为对价申
购本基金。参与集合申购业务的投资者将面临集合申购业务的风险,包括投资
者集合申购失败的风险、集合申购组合调整的风险、基金份额无法卖出或赎回
的风险、基金管理人代为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投资者需要补缴款项的风险、
集合申购份额数量不及预期的风险、业务规则变更的风险等,具体详见本招募
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本基金初始募集净值 1 元。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基金净值可能低于
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资者有可能出现亏损。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
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
投资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
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它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仅涉及指数使用费调整相关内容,相关信息更新截止日为

2025 年 3 月 20 日,有关财务数据截止日为 2025 年 6 月 30 日,净值表现截止

日为 2024 年 6 月 30 日。

目 录

一、绪言......4
二、释义......5
三、基金管理人...... 11
四、基金托管人......23
五、相关服务机构......26
六、基金的募集......3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3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37
九、基金的投资......56
十、基金的业绩......70
十一、基金的财产......72
十二、基金资产估值......73
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79
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81
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84
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85
十七、风险揭示......……
[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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