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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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成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修订前后对照表
章节 原《 基金合同》 条款 《 基金合同》 修订后条款 修订依据
一、前言
(一)订立《 大成中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本基金合
同”)的目的、依据和
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
“《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 销售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
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下简称“《 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
基金法》(以下简称“《 基金法》”)、 《 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 信息披露办法》”)、 《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将《 公开募集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 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纳入基金合同
制订依据
二、释义 新增 《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补充《 流动性风险
管理规定》 释义
二、释义 新增 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
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
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
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 流动性风险管理
规定》 第四十条第
(一)款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赎回与非交易过户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
额限制
新增 2、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
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基金申购
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
请参见相关公告。
《 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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