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的招募说明书(2025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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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3-20
鹏华中证传媒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2025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03月 20日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9 年 10月 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准予鹏华中证传媒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进行募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
金基金合同已于 2020 年 3 月 6 日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于该日起正式开始对基金财产进行
运作管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传媒指数,标的指数相关信息如下:
1、指数样本空间
同中证全指指数的样本空间。
2、选样方法
(1)对样本空间内证券按照过去一年的日均成交金额由高到低排名,剔除排名后 20%的证券;
(2)对样本空间内剩余证券,选取广播与有线电视、出版、营销与广告、电影与娱乐、互联网信息服务、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等行业中主营业务与传媒相关的上市公司证券作为待选样本;
(3)在上述待选样本中,剔除商誉占净资产比例大于 80%的证券,第一大股东累计质押比例大于 95%的证券;
(4)在剩余待选样本中,按照过去一年日均总市值由高到低排名,选取前 50 名的证券作为指数样本。
3、指数采用调整市值加权,并设置权重因子。权重因子介于 0 和 1 之间,以使单个样
本权重不超过 10%。
4、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csindex.com.cn。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风险、非系统性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及其他风险等。本基金特有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的风险、参考
IOPV 决策和 IOPV 计算错误的风险、退市风险、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份额赎回对价的变现风险等。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表现的保证。
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ETF),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基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申购、赎回,具体业务的办理时间请参见相关公告。本基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场内申购赎回的,投资
者的申购、赎回申请在 T 日确认,申购所得 ETF 份额 T 日可卖出,T+1 日可赎回;赎回
所得的组合证券 T 日可卖出。通过登记机构办理场外实物申购赎回的,投资者的申购、赎
回申请在 T+1 日确认,申购所得 ETF 份额及赎回所得组合证券在 T+2 日可用。如投资者
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赎回(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则应开立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如投资者需要通过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参与本基金的场外实物申购、赎回(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则应同时持有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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