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6-24 08:21:01 股吧网页版
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6-24

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1
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
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已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1〕 1727
号)。
2、本基金的基金类别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是契约型,交
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
4、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
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 3 种方式认
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方式
参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定价发售。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
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
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的认购。
6、本基金募集期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其中,网上现金
认购的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网下股票认购的日期为 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7 月 9 日。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做出调整,我司将相应调整
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本基金的
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3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
金账户”)。
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
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
场交易。如投资人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或备选成
份股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应开立并使用深圳 A 股账户。如投资人以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进行网下股票认购的,除了持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
账户外,还应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上海 A 股账户”),且
该两个账户的证件号码及名称属于同一投资人所有,并注意投资人认购基金份额
的托管证券公司和上海 A 股账户指定交易证券公司应为同一发售代理机构。
已购买过由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拥有的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8、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
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
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者单笔认购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
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要求另有规定
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投资者应以 A 股账户认购。用以认购
的股票必须是基金的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基金份额发售公
告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累计申报股数不设上限。
9、投资者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基金管理人或发售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
金或股票,办理认购手续。富国中证旅游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
10、 发售机构(指发售代理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沪深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