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5-18 17:06:05 股吧网页版
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更新招募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19

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QDII)

更新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根据 2021 年 4 月 28 日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博时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42 号)准予注册,进行募集。

2、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3、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恒生科技指数,编制方案如下:

(1)目的

代表最大 30 家与科技主题高度相关的香港上市公司。

(2)选股范畴

包括于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股票;不包括第二上市的外国公司和根据香港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第 21 章上市之投资公司。

(3)候选资格

1)流动性要求:投资类指数的换手率测试;

2)业务要求

被分类为以下其中一项恒生行业分类系统的行业类别:

代号 行业

10 工业

23 非必需性消费

28 医疗保健业

50 金融业

70 资讯科技业

3)主题要求

与以下其中一项科技主题高度相关:

网络(包括移动通讯) ;金融科技;云端;电子商贸;数码;或智能化

4)创新筛选要求

符合以下最少其中一项要求:

a.利用科技平台营运(如网络或移动通讯平台) ;

b.研究发展开支占收入之比例>= 5%;或

c.年度收入同比增长>= 10%

(4)成份股挑选准则

1)挑选方法:市值排名最高的 30 只证券会被选为成份股;

2)成份股数目固定为 30;

3)排名 36 名以下的现有成份股将从指数中剔除,而排名 24 名或以上的证券将加入指
数;最终成份股剔除数目和证券新增数目,将按市值排名决定,以维持成份股数目于 30。
4)快速纳入机制

如新股在首个交易日之收市市值排名,在现有指数成份股中前 10,该新股将被纳入指数。新股加入一般于该公司上市后的第 10 个交易日收市后实施。

5)临时剔除成份股之替换

有,以最近一次定期检讨中排名最高的合资格证券代替被临时剔除的成份股。

(4)加权方法

流通市值加权,比重上限非外国公司成份股:8%(个股);外国公司成份股:4%(个股);10%(合计)。

有关标的指数具体编制方案及成份股信息详见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网站,网址:
https://www.hsi.com.hk/schi。

4、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证券投资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跟踪恒生科技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此外,本基金可投资境外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还面临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基金以 1 元初始面值开展基金募集或因折算、分红等行为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本基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内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