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放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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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1-12-20
关于开放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日常
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12 月 20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 ETF(场内简称:物联网 ETF 招商)
基金主代码 159701
基金运作方式 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 12 月 15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以及《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
公告依据 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 金 合 同 》(以 下简称 “基 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 )、《招商中证物联网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 )
申购起始日 2021年 12 月 23 日
赎回起始日 2021年 12 月 23 日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具体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
间变更、其他特殊情况或根据业务需要,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
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份额限制
1、投资人申购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申购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申购单
位为 100 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予以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申购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上述规
定申购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
规定媒介上公告。
3.2 申购费率
投资人在申购基金份额时,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8%的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人赎回的基金份额需为最小赎回单位的整数倍。 本基金最小赎回单
位为 100 万份,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其进行更改,并在更改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
媒介予以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本基金赎回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合理调整上述规
定赎回的数额限制。 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
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 赎回费率
投资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可按照不超过 0.8%的标准收
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内销售机构
投资人应当在申购赎回代理机构办理基金申购、 赎回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
申购赎回代理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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