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05
国联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11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12
三、投资者开户...... 14
四、网上现金认购的程序...... 15
五、网下现金认购的程序...... 15
六、清算与交割...... 16
七、退款事项...... 17
八、发售费用...... 17
九、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7
十、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8
重要提示
1.国联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募集的准予注册文件名称为:《关于准予国联中证 A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878 号),注册日期为:2024 年 12 月 1
9 日。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管理人为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6.本基金自 2025 年 3 月 10 日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止,通过基金管理人指
定的销售机构发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募集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的募集期限并及时公告。
7.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方式认购本基金。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使用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外的系统以现金进行的认购。
9.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1)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2)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者,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
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10.账户使用注意事项
(1)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现金或网上现金认购,应使用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本基金的现金认购和二级市场交易。
(2)已购买过由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结算机构的基金的投资者,其拥有的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11.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不超过认购份额 0.80%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
12.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投资人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
13.投资者在网上现金认购本基金时,需按发售代理机构的规定备足认购资金,办理认购手续。网上现金认购可多次申报,不可撤单,申报一经确认,认购资金即被冻结。投资者在网下现金认购本基金时,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到销售网点办理相关认购手续,并备足认购资金。网下现金认购申请提交后不得撤销。
14.本基金募集期内募集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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