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4-08
华宝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 华宝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27 日证监许可【2025】374 号文注册,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 本基金是交易型开放式、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3、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
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5、 本基金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24 日进行发售。
投资者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和网下现金认购两种方式认购本基金。
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
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 3 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可根据基金
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 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
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7、 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每笔
认购份额须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可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须在 10 万份以上(含 10 万份)。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
8、 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
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9、 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
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10、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
情况,请详细阅读 2025 年 4 月 8 日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s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
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上的《华宝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
11、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588、400-820-5050)或各发售代
理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2、 本基金被动跟踪标的指数“标普港股通低波红利指数”(以下简称“标的指数”)。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股票型指数基金,主要采用组合复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本基金主要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13、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指数化投资的风险、ETF运作的风险、本基金投资特定品种及参与特定业务的特有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其他风险等。其中,指数化投资的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标的指数编制和计算的风险、跟踪误差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等;ETF运作的风险包括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折溢价风险、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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