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17
融通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五年三月
重要提示
1、融通深证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882 号文准予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交易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4、投资人可选择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和网下股票认购三种方式。网上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上系统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现金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现金进行认购。网下股票认购是指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和/或其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以股票进行认购。
5、本基金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通过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管理人
指定的发售代理机构公开发售。网上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网下现金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网
下股票认购的发售日期为 2025 年 3 月 21 日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可根据实际
情况增减、变更发售代理机构,并另行公告。本基金的募集期限最长不超过 3 个月。如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网上现金认购时间作出调整,本公司将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的情况及市场情况适当调整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募集期内,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 20 亿元人民币(不包括募集期利息和认购费用)。除基金管理人相关公告另有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将不再受此募集规模的限制。
8、投资人认购本基金时需具有深圳证券账户,即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A 股账户(以下简称“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
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下简称“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
已有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不必再办理开户手续。
尚无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投资人,需在认购前持本人身份证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开户代理机构办理深圳 A 股账户或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开户手续。有关开设深圳 A 股账户和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的具体程序和办法,请到各开户网点详细咨询有关规定。
深圳证券投资基金账户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网上现金认购、网下现金认购及二级市场交易。如投资人需要参与网下股票认购或基金的申购、赎回,则应开立深圳 A 股账户。
已购买过由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登记机构的基金的投资人,其拥有的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不能用于认购本基金。
9、网上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单一账户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在认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或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相关公告对发售规模控制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投资人认购申报提交后不可撤销,认购一经申报,认购资金即被冻结。
网下现金认购以基金份额申请。投资人通过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笔认购份额需为 1,000 份或其整数倍;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的,每
笔认购份额须在 5 万份以上(含 5 万份),超过部分须为 1 万份的整数倍。投资人在认
购时间内可以多次认购,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但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或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相关公告对发售规模控制方案另有规定的除外。
网下股票认购以单只股票股数申报,用以认购的股票必须是符合要求的本基金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已公告的备选成份股(具体名单以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七、网下股票认
购清单”为准)。单只股票最低认购申报股数为 1000 股,超过 1000 股的部分须为 100
股的整数倍。投资人可以多次提交认购申请,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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