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7
债券代码:149970 债券简称:22 盐资 02
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4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8 日
债券付息日:2024 年 7 月 1 日
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开始支付自 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期间的
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2、债券简称:22 盐资 02。
3、债券代码:149970。
4、发行人: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6、债券期限:10 年,第 5 年末和第 8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3.76%。
8、计息期限及付息日: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32 年 6 月
28 日。若第 5 年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
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27 年 6 月 28 日。若
第 8 年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计
息期限为 2022 年 6 月 29 日至 2030 年 6 月 28 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32 年每年的 6 月 29 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第 5 年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6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第 8 年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
至 2030 年每年的 6 月 2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2 盐资 02”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 3.76%,
每手(面值 1,000 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7.6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人民币30.08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利息为 37.60 元。
三、债权登记日、计息期限、付息日、下一付息期起息日
和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3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
2、债权登记日:2024 年 6 月 28 日。截至该日收市后,本
期债券投资者对托管账户所记载的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
3、债券付息日:2024 年 7 月 1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4 年 6 月 29 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76%。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6 月 28 日(债权登记日)下
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五、付息办法
(一)本公司将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公司将在本期债券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
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证登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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