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2-23
债券代码:149962.SZ 债券简称:22 川资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
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4 年 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统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资管”、“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信证券现就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公司债券事项经发行
人于 2021 年 7 月 2 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行人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批复同意。
本次债券于 2022 年 3月 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
514 号”文核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10 亿元)。本次债券已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022 年 6 月 28 日,发行人发行起息了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 22 川资 01,债券代
码为 149962,发行规模 10 亿元,发行期限为 3 年期,票面利率 3.65%,上市日
期为 2022 年 7 月 4 日。
二、本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根据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出具的《四川发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的公告》,发行人就与天津龙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予以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 月 8 日及 2019 年 7 月 10 日,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川发资管”、“公司”)分别受让天津天科中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中为”)1.8 亿元及 0.3 亿元债权,并分别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与债务人天津龙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龙德”)分别签订《债务重组
清偿协议》与《债务重组清偿之补充协议》。天科中为为重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天津龙德为重组债务提供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
由于受到项目所在地政府组织机构改革、审批权限下放等因素的影响,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直未能办理完成,该情况已触发《债务重组清偿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有关考核节点等特别违约责任的约定。前述协议均办理了赋强公
证文书。因天津龙德未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川发资管于 2020 年 9 月 14 日向天
津二中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申请对债务人天津龙德和担保人天科中为的财产予以强制执行。
2023 年 11 月 20 日,天津龙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2019)川成蜀证内
经字第 7669 号、7670 号等文书不是法律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范围、(2020)川成蜀证执字第 942 号《执行证书》所依据的法律文书错误、本案涉及的《债务重组协议》合同效力、履约情况、违约责任存在争议等为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不予执行,且本案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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