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2-14
债券代码:149962.SZ 债券简称:22 川资 0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审计机构
发生变更之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23 年 2 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统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资管”、“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仅对公司债券受托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公司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受托管理人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的相关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中信证券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根据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出具的《四川发展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发行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变更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审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2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1592354581W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原审计机构履职情况: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
二、变更情况
(一)变更原因
鉴于发行人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签订的审计业务服
务合同期限届满,根据发行人的统一安排及业务发展需求,发行人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 2022 年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二)变更批准情况及决策程序
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已经过发行人内部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该项变更符合发行人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双方已签署《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四川分所审计业务约定书》,发行人审计机构变更已生效。
(三)新聘审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时间:2012 年 3 月 6 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资格,不存在为发行人提供本次审计服务的实质性障碍。
三、影响分析
截至《四川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审计机构的公告》出具日,变更前后审计机构工作的移交办理已完成。发行人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上述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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