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3-21
债券代码:148446.SZ 债券简称:23 深安 03
债券代码:149947.SZ 债券简称:22 深安 02
债券代码:149925.SZ 债券简称:22 深安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作为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债券简称:“23深安03”,债券代码:148446.SZ)、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期() 债券简称:“22深安02”,债券代码:149947.SZ)、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深安居”,债券代码:149925.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下述事项予以报告。
一、本次债券的重大事项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分别与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山东高速资源开发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资源”)、山东高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投资”)及济南畅赢金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济南畅赢金程”)签署了《关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山东高速资源、山东高速投资和济南畅赢金程
分别将所持恒大地产2.1167%、1.4111%、1.1759%的股权转让给发行人。
山东高速资源、山东高速投资和济南畅赢金程于2022年1月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发行人支付相关股权转让协议项下未付的股权转让款本金80亿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近日,发行人收到三份裁决书,裁决发行人支付股权转让款本金80亿元及利息、逾期付款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二、影响分析
国信证券作为发行人“23深安03”、“22深安02”、“22深安居”的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以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国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国信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以上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涉 及仲裁事项的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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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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