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06
债券代码:148115 债券简称:22 鲲鹏 K5
债券代码:149917 债券简称:22 鲲鹏 K4
债券代码:149910 债券简称:22 鲲鹏 03
债券代码:149888 债券简称:22 鲲鹏 02
债券代码:149764 债券简称:22 鲲鹏 01
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进行重大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资本”或“发行人”)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和接受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对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09”,以下简称“中国宝安”)战略入股。
截至公告出具日,鲲鹏资本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承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兴投资”)和深圳市鲲鹏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新产业”)累计购买中国宝安股票 290,146,083 股、接受深圳市宝安区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中国宝安股票 123,564,495 股,合计持有中国宝安股票 413,710,578 股,占中国宝安总股本的比例为 16.0402%,为中国宝安第一大股东。相关信息详见中国宝安公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7)、《关于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2-028)、《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8)、《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0)、《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46)、《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增持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9)等公告。
截至 2023 年 1 月 4 日,鲲鹏资本所持有中国宝安股票按其收盘价计算,市
值约为 50.27 亿元,占发行人 2021 年末总资产的比重为 3.79%,占发行人 2021
年末净资产的比重为 10.22%,超过净资产的 10%。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其依据
截至公告出具日,发行人为中国宝安第一大股东,对中国宝安暂不具有实际控制权,中国宝安未纳入发行人合并范围,当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对象情况
(一)投资标的情况
中国宝安成立于 1983 年 7 月,经营范围包括新材料、新能源材料、新能源
等高新技术产业项目的投资及经营;现代生物医药项目的投资及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中国宝安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在产业经营与资本经营、实体经营与虚拟经营相结合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已初步具备控股型企业的资本保障能力,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控制能力,跨产业运作的协同组织能力,以及相关资源的整合能力。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审字(2022)011071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末,中国宝安总资产 370.73 亿元,
净资产 156.59 亿元,2021 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76.06 亿元,净利润 17.59 亿元。
根据中国宝安未经审计的 2022 年三季度财务报表,截至 2022 年 9 月末,中
国宝安总资产 495.96 亿元,净资产 180.22 亿元,2022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225.07 亿元,净利润 15.59 亿元。
截至公告出具日,中国宝安诚信情况良好,产权清晰,不存在影响鲲鹏资本对其进行本次股权投资的重大抵质押、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本次投资对鲲鹏资本的影响分析
鲲鹏资本是深圳市委、市政府为助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而设立的国有资本运作平台,以基金投资与管理、战略并购、股权投资、资本市场投资为主要路径,支持重点行业、重大项目和优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鲲鹏资本基于对中国宝安发展前景的看好及公司价值的认可,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和接受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方式进行本次战略入股,以提升对中国宝安的影响力,并支持深圳相关产业发展。本次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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