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4-25
关于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募集说明
书摘要的更正公告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告了《湖北交通投资集
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现就《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第二节 发行概况”之“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和《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一节 发行概况”之“一、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之“(二)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更正如下:
更正前:
无。
更正后:
38、税务提示:根据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的《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
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64 号)第一条,本期债券适用股息、红利企业所得税政策,即: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属于股息、红利性质,按照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其中,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同时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关于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和募集说明书摘要的更正公告》之盖章页)
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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