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6-28
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3 年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二0二四年六月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执业行为准则》”)、《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由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编制。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所提供的 2022-2023 年度审计报告、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方投行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编制方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目 录
声 明...... II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1
第二章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5
第三章 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6
第四章 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8
第五章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情况 ......10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能力及偿付意愿分析 ......12
第七章 本期债券本年度的本息偿付情况 ......13
第八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14第九章 本期债券增信措施及偿债保障措施有效性分析及重大变化情
况 ......15
第十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16
第十一章 可能影响发行人偿付能力的重大事项 ......17
第十二章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其他事项......18
第一章 本期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发行人原名称“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变更为“厦门国际港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
二、备案文件和备案规模
发行人于 2020 年 8 月 5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同意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70 号),同意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含)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21 厦港 01
1、债券名称: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 厦港 01。
3、债券代码:149671.SZ。
4、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和发行人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5、发行时票面利率:3.43%。
6、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 9.00 亿元。
7、债券还本付息方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8、起息日期:2021 年 10 月 21 日。
9、上市日期:2021 年 10 月 27 日。
10、付息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0 月 21 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兑付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
日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
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未回售部分债券
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6 年 10 月 2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
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
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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