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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8-17 17:25:42 股吧网页版
22厦港01: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8-17


债券代码: 149671.SZ 债券简称: 21厦港01
149881.SZ 22厦港01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重大事项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作为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厦港01”,债券代码:149671.SZ)和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厦港01”,债券代码:149881.SZ)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22年8月17日公告了《厦门国际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事项的进展公告》,发行人相关公告事项如下:

一、本次吸收合并的基本情况

2022年6月2日,发行人与厦门港务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并方”)订立吸收合并协议,据此,发行人与合并方将根据吸收合并协议的条款及条件(包括前提条件、生效条件及实施条件)实施吸收合并。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合并方作为合并后存续方将承继和承接发行人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人员、合同及一切权利与义务,发行人的法人主体资格将予以注销。于前提条件及所有生效条件达成后,发行人将向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申请自愿撤回H股上市地位。

前提条件及生效条件必须于吸收合并协议生效前达成。因此,吸收合并协议生效仅为一种可能性。此外吸收合并须待实施条件达成或获豁免(如适用)后方可作实,发行人不保证能达成任何或全部条件或前提条件,因此吸收合并协议可
能生效亦可能不会生效,或倘生效,亦不一定会实施或完成。

二、本次吸收合并的进展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吸收合并事项已获得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备案,以及已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厦门市分局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前提条件已达成。

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发行人股东大会以及发行人独立H股股东参加的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吸收合并的生效尚需要履行必要的程序。发行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则及发行文件的规定,在具备合并生效的条件时,及时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四、本次吸收合并的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如本次吸收合并最终完成,发行人的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以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将由合并方依法承接与承继,包括“17厦港01”“21厦港01”“22厦港01”公司债券项下偿还义务将由合并方继续履行。

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影响发行人经营业务、偿债能力和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不会导致发行人债券不符合上市条件。发行人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东方投行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以上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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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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