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1-22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2025 年付息公告
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2 新资 01
债券代码:149797.SZ
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4 日
付息日:2025 年 1 月 27 日
计息期间:2024 年 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支付自
2024 年 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
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2 新资 01
4.债券代码:149797.SZ
5.债券余额:人民币 2.2 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2+2+1)
7.当前票面利率:5.4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
9.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
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第 4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 年、第 4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10.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
率;发行人将于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2 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2个计息年度、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2.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新疆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3.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
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5.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 新资
01”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暨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
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第 3 年(2024 年 1 月 27 日至
2025 年 1 月 26 日)的票面利率为 5.40%。每 10 张“22 新
资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4 元(含
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3.2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54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4 日
2.除息日:2025 年 1 月 27 日
3.付息日:2025 年 1 月 27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 年 1 月 27 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5.40%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 月 24 日(债权登记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新资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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