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5
债券简称: 22 新资 01 债券代码: 149797.SZ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2 新资 01 债
券转售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 月 24 日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发行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说明文件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德邦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1月27日公开发行了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 22 新资 01 ”、 代码“149797.SZ”),由德邦证券担任受托管理人。
二、重大事项
根据《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关于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约定,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2024 年 1 月 2 日、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22 新资 01”票
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关于“22 新资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关于“22 新资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有权决定在
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 月 4 日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内选择将持有的“22 新资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本次回售期内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22 新资 01”债券回售申报登记的统计,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440,000.00】张,回售金额为【44,000,000.00】元(不含利息)。未回售数量为 1,760,000.00 张。
发行人将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
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440,000.00】张,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三、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作为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 新资 01,代码:149797.SZ)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司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22 新资 01”转售申请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的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2 新资 01,代码:149797.SZ)。根据《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22 新资 01”的回售登记期为 2024 年 1 月 4 日至 1 月 10 日(限交易
日)。持有人在上述回售登记期内提交债券回售申请,申请回售金额合计【0.44】亿元(不含利息)。
发行人将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3 月 4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
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440,000.00】张,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经德邦证券核查,发行人上述回售及转售行为,符合《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述情况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亦不影响此前公司已签署或出具的相关合同或法律文件的有效性。
德邦证券作为“22 新资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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