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1-22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
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2 新资 01,债券代码:149797.SZ)将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支付自 2023 年 1 月 27 日至 2024 年 1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 6.00 元(含税)
/张。
(2)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 月 26 日,凡在 2024 年 1 月 26 日
(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4 年 1 月 26 日
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由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发行的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至 2024 年 1 月 27 日将期满 2 年。根据“22
新资 01”《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转让服务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 债券简称:22 新资 01
3、 债券代码:149797.SZ
4、 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2+2+1),票面利率为 6.00%5、 发行规模:人民币 2.2 亿元
6、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7、 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计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按照债券
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
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8、 起息日:2022 年 1 月 27 日
9、 付息日:2023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1 月 27 日(上述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如
发行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 月 27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
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23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
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 月 27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 年末
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 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7 年 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 月 27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
的兑付日为 2026 年 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
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 2
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2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 月 27 日;如发行人于第 4 年末放弃赎回选
择权,且投资者于第 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
为 2026 年 1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6.00%,每 10 张“22 新资 01”(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 6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 10 张
派发……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