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1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21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36 号文注册
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6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 6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600 万张(含 6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期
期末净资产为 110,599.84 万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
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0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3.3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254.56 万元(2018 年度、
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617.76 万
元、6,713.76 万元和 8,432.15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
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附第 2 年末、第 4 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
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由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赎回选择权: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 4 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行使赎回选择权的公告。若决定行使赎回权利,本期债券将被视为第 2 年、第 4 年全部到期,发行人将以票面面值加最后一期利息向投资者赎回全部公司债券。所赎回债券的本金加第 2 年、第 4 年利息在兑付日一起支付。发行人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并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若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本期债券将继续存续。
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2年末、第4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第4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