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21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 不超过 6 亿元(含 6 亿元)
担保情况: 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信用评级结果: 主体评级 AA、债项评级 AA+
发行人: 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地方政府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本期债券发行由发行人作为独立法人负责偿还,不涉及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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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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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发行人基本财务情况
发行人于2021年6月1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036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6亿元的公司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一期发行,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10,599.84万元(截至2021年9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06%,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34%。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7,254.56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7.76万元、6,713.76万元和8,432.15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对发行人的主体评级为AA,对本期债券的债项评级为AA+,在信用评级报告有效期(信用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一年)内,中诚信国际将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国际将于本期债券发行人及担保人年度报告公布后两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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