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9
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玲珑路 9 号院东区 9 号楼 4 层 406、7 层 707、8 层 808、9 层 909、10 层 1010)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8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4.39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证监许可【2021】971 号)。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中国电建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二次发行。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1000 万张(含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
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 339.57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
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9.64%,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80.83%。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人民
币 3.09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 2020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之
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本期债券为 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
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
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8、本期债券询价区间为 3.0%-4.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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