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1-17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工业集中发展区成飞大道 1 号 A 区 10 栋)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期)
发行公告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45 层)
签署日期:2022 年 1 月 17 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
于 2021 年 10 月 28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412 号文
注册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为 1,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本期债券全称为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2 川能 01”,债券代码为 149786。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 级,主体评级为 AAA 级。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
为 6,154,359.46 万元(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
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3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0.0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87,535.30 万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及2020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4,367.73 万元、83,786.73 万元和104,451.43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
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发行期限为 5 年期。
7、增信措施:本期债券无担保。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20%-4.2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
月 18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于 2022 年 1 月 19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
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网下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
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0 手(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1,000 万元)的
必须是 10,000 手(1,0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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