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30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发行公告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 2 号及丙 4 幢 10-12 层)
牵头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联席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2021 年 11 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相应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已于2021年 11月 1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650 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50亿元(含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项下第一期发行,拟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3,000 万张(含 3,0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说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
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 666.91 亿元(2021 年 6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
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7.15%,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5.48%;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36.71 亿元(2018-2020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交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现金流和信用评
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交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期限为 3 年期,品种二期限为 5 年期。
7、本期债券无担保。
8、特殊权利条款
品种间回拨选择权:本期债券设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本期债券品种一、品种二总计发行规模不超过30 亿元(含 30 亿元)。
9、本期债券品种一(3 年期)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80%-3.80%,品种二(5年期)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3.00%-4.00%。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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