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30
21广金07: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南第 1 号——募集说明书参考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公司”、“广州金控”)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312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含150亿元)公司债券。
二、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期债券的主体评级为 AAA,债项评级为 AAA。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信用级别有效期内或者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期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期债券信用级别的重大事件,发行主体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中诚信国际的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三、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截至 2021 年 9 月末的净资产为 6,195,436.52
万元;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51,330.21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年利息的 1.5倍。2021年 1-9月,发行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9,329.95万元,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8.52%,合并口径下资产负债率为 92.34%。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2018 年末和 2019 年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1.36%和 91.34%。
2019 年末(重述)、2020 年末和 2021 年 6 月末,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91.16%、91.70%和 92.38%。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公司 2016 年度把广州银行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广州银行资产负债率较高所致。发行人资产负债率
较高,使得发行人未来债务融资空间相对有限,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可能造成一
定影响。截至 2021 年 6 月末,发行人有息债务总余额为 17,114,377.64 万元,整
体偿债能力可能面临一定压力。
五、截至 2020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所有者权益合计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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