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8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 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 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 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 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 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 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 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 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 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科学城(广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512 号”文同意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含 40 亿元)公司债券。
二、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21年6月30日)的净资产为1,775,908.23万元,
截至 2021 年 9 月末的净资产为 1,798,285.56 万元。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
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27,041.47 万元(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2021 年 1-9 月,发行人实现归属
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8,807.49万元,截至 2021年 9月 30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8.0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6.70%。发行人在本次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三、经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在初次评级结束后,中证鹏元将在受评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及不定期跟踪评级。中证鹏元将持续关注受评对象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对受评对象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在跟踪评级过程中,中证鹏元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四、公司债券属于利率敏感型投资品种。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总体运行状况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因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且期限相对较长,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
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六、遵照《公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发行人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发行人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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