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1-23
(住所:中国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46号三祺广场48楼)
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辅星路13号)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729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已发行债券面值 35 亿元,本期
债券发行面值不超过 1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
量为不超过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3、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
AAA,主体评级为 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 2021 年 9 月末净资产为
1,779.09 亿元(2021 年 9 月 30 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
资产负债率为 65.62%,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2.10%;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44 亿元(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实
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145.25 万元、21,982.72 万元和-9,796.75 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交易(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
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6、期限:5 年。
7、特殊权利条款: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在存续期第 3 年末附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本期债券的询价区间为 3.00%-4.00%。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T-1 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
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T 日)在深圳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本期债券面向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
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五)配售原则”。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10、网下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
证券账户的专业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 1000 万元,超过1000 万元的必须是 100 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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