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8-03
股票简称:徐工机械 股票代码:000425.SZ
债券简称:20 徐工 01 债券代码:149211.SZ
债券简称:21 徐工 02 债券代码:149668.SZ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 号
二〇二二年八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本次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出具的相关说明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受托管理人”)编制。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主要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20徐工01”、“21徐工02”之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上述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上述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相关重大事项情况
发行人于2022年7月22日、2022年7月25日、2022年7月26日、2022年7月27日、2022年7月28日和2022年7月29日均披露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提示性公告》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的提示性公告》,于2022年7月29日披露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公告》,于2022年8月1日披露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连续停牌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完毕的公告》,以下为公告内容:
(一)《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及实施的提示性公告》/《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现金选择权派发公告》(以2022年7月29日提示性公告版本为例)
“重要提示:
(1)2022 年 7 月 8 日,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
械”、“上市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向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1281 号),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8 日公告的《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
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51)。
(2)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吸收合并将向上市公司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提供现金选择权,并由徐工机械担任本次吸收合并现金选择权的提供方。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东可以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自行以现金选择权价格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有权行使现金选择权的股份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3)上市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徐工机械,股票代码:000425)将自 2022 年8 月 1 日开市时起开始连续停牌,公司股票进入现金选择权派发、行权申报、行权清算交收阶段,直至现金选择权申报期结束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后复牌。2022年 7 月 29 日为现金选择权股权登记日。
公司 2020 年公司债(债券简称:20 徐工 01)、2021 年公司债(债券简称:21
徐工 02)不停牌。
(4)上市公司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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