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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22 19:09:52 股吧网页版
21特信02: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22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中证鹏元公告【2024】238 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等事项
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信息”或“公司”,股票代码:000070.SZ)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上一次评级时间 上一次评级结果

主体等级 债项等级 评级展望

21 特信 02 2023 年 6 月 19 日 AA AAA 稳定

21 特信 03 2023 年 6 月 19 日 AA AAA 稳定

2024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
(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 号)。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考虑特发信息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时间、金额,同时结合其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主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等情节,深圳证监局依法确定量罚幅度,拟决定对公司给予警告、罚款,以及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罚款和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2 日披露《特发信息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
施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
款规定,公司股票在 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施其他
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特发信息”变更为“ST 特信”;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7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5%。

根据《上市规则》第 9.8.8 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该规则第9.8.1 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交易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根据公司公告,2021 年,公司董事会已经对深圳特发东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特发东智”)业务体系和管理体系进行梳理,对特发东智相关业务事项进行内部核查,发现特发东智在收购前实施了负债延迟入账、少计负债等行为,导致特发东智并购日的净资产多计以及2015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报表相关科目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并及时进行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外披露。

上述事项或将对公司经营、财务和信用状况等方面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中证鹏元将密切关注并购子公司的经营表现,以及线缆制造业务、科技融合业务、光电制造业务等变动对公司经营及偿债能力的影响,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21特信 02”、“21 特信 03”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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