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0-15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2021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
(第一期)
募集说明书
注册金额:150.00 亿元
本期债券发行金额:20.00 亿元
信用评级结果:主体评级 AAA/债项评级 AAA
发行人: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受托管理人:财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签署时间:2021年 月 日
声明
发行人将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履行同等职责的人员保证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承诺在本次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会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次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债券发行的注册或审核,不代表对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对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任何判断。凡欲认购本次债券的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对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独立分析,并据以独立判断投资价值,自行承担与其有关的任何投资风险。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次债券视作同意募集说明书关于权利义务的约定,包括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如有)、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发行人承诺根据法律法规和本募集说明书约定履行义务,接受投资者监督。
II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2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861】号文
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15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首期发行,本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A。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2,106.31亿元(2021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5.99%,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1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9,302.78万元(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404.51万元、55,206.51万元、70,297.33万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200,000.00 万元(含 200,000.00 万元),
拟 194,384.00 万元用于偿还存量公司债券,5,616.00 万元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不用于股东,且不用于转借他人;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或者用于学校、医院等纯公益性项目;不直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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