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1-13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层 4610-4620 单元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签署日期:2023 年 1 月 13 日
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金圆”、“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一、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8 年 3 月 30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561 号”文核准,
发行人获准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40 亿元(含 40 亿元)的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21 年 7 月 2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2424 号”文注
册,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的公司债券。二、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一)18 圆融 01
债券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18 圆融 01。
债券代码:112683。
债券批文:证监许可[2018]561 号。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15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第 3 年末发行人拥有调整票面利率选
择权,投资者拥有回售选择权。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当期票面利率为 3.68%。
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8年4月23日。
付息日:在债券存续期内,付息日为2019年起每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4月2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4月2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
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18 圆融 0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二)18 圆融 02
债券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
司债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18 圆融 02。
债券代码:112744。
债券批文:证监许可[2018]561 号。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 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 5 年期。
票面利率: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本期债券当期票面利率为 4.48%。
起息日:本期债券起息日为2018年8月14日。
付息日:在债券存续期内,付息日为2019年起每年8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8月1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支付方式:本期债券利息和本金支付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的规定执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
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二期)(18 圆融 0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和补充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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